问题 | 入党积极分子基本情况 法律问题 |
释义 | 法律分析: 一般可以写该同志思想积极要求进步,努力学习党的基础知识和时事政治,工作中表现积极,不怕苦和累,xxx年x月x日提出入党申请,根据本人申请和表现,经支委会研究讨论,可列为入党积极分子,进行一般(重点)培养。 法律依据: 《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 第二条 党的基层组织应当把吸收具有马克思主义信仰、共产主义觉悟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信念,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先进分子入党,作为一项经常性重要工作。 第三条 发展党员工作应当贯彻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纲领、基本经验、基本要求,按照控制总量、优化结构、提高质量、发挥作用的总要求,坚持党章规定的党员标准,始终把政治标准放在首位;坚持慎重发展、均衡发展,有领导、有计划地进行;坚持入党自愿原则和个别吸收原则,成熟一个,发展一个。 禁止突击发展,反对“关门主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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