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毒品犯罪既未遂的认定有多种情况。走私毒品主要分为输入毒品与输出毒品,陆路输入应该越过国境线、使得毒品进入国内领域内的时刻即为既遂标准。海路、空路输入毒品,装载毒品的船舶到达本国港口或航空器到达本国领土时即为既遂,否则为未遂。贩卖以毒品实际上是以转移给买方为既遂。毒品实际上没有转移时,即使已经达成转移的协议,或者是行为人已经获得了利益,也不能认为是既遂。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十三条对犯罪形态未遂规定:已经着手实行犯罪,由于犯罪分子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得逞的,是犯罪未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