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律师分析: 1、关注上海公积金微信公众号,点击首页菜单栏。2、选择想要办理的“租赁续提”业务。3、点击“申请”按钮进入租赁续提申请流程。4、这时会看到熟悉的“用户协议”注意图中两处红框标注的内容都需要确认。5、再次确认协议。6、系统自动返显您目前的租赁提取情况,相关内容无需填写。职工个人基本信息和租赁信息发生变化,应前往网点重新办理无房租赁提取业务。7、填写本次续提的续申请支付月份区间、选择租赁期限区间并填写办理租赁提取时预留的银行卡末四位数字。注意核对填写的信息哦!若需要变更或撤销请前往网点办理。8、续提业务信息确认。9、续提申请受理结果反馈。 【法律依据】: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第二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二)离休、退休的;(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四)出境定居的;(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依照前款第(二)、(三)、(四)项规定,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的,应当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无继承人也无受遗赠人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纳入住房公积金的增值收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