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工伤补助一年以后下来。 工伤补助的作用如下: 1、在职工发生工伤事故或患职业病后,能够从工伤保险基金获得工伤医疗、基本生活保障、生活护理费等方面的待遇; 2、对职工因工发生暂时或永久人身健康或生命损害的一种补救和补偿; 3、通过给予工伤职工相应的康复治疗待遇,促进工伤职工身体健康与劳动能力恢复; 4、能够保护各类用人单位中工伤职工的工伤权益,而且能够通过工伤保险的共济性,分散用人单位的工伤风险。 工伤保险的作用如下: 1、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可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医生了解具体的项目)。 2、报销伙食及交通补助: (1)职工住院治疗工伤的伙食补助费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2)工伤职工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所需的交通、食宿费用,经医疗机构出具证明,报经办机构同意,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3、报销康复费用。工伤职工到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进行工伤康复的费用,符合规定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4、报销残疾生活辅助器具费。工伤职工因日常生活或者就业需要,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安装假肢、矫形器、假眼、假牙和配置轮椅等辅助器具,所需费用按照国家规定的标准从工伤保险基金。 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二十条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自受理工伤认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工伤认定的决定,并书面通知申请工伤认定的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和该职工所在单位。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对受理的事实清楚、权利义务明确的工伤认定申请,应当在15日内作出工伤认定的决定。作出工伤认定决定需要以司法机关或者有关行政主管部门的结论为依据的,在司法机关或者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尚未作出结论期间,作出工伤认定决定的时限中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工作人员与工伤认定申请人有利害关系的,应当回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