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公积金怎么计算基数 |
释义 | 住房公积金的缴存基数和缴存计算方式,包括职工住房公积金月缴存基数的计算方法和缴存额的计算方式,以及适用范围和缴存比例等规定。单位未办理缴存登记或不为职工设立公积金账户将面临罚款,逾期不缴存的单位可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法律分析 住房公积金的缴存基数和缴存计算: 一、缴存基数 职工住房公积金月缴存基数=职工上年工资总额÷12 工资总额计算口径以国家统计局发布的《关于工资总额组成的规定》(统制字[1990]1号文)为依据,包括:计时工资、计件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加班工资、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新参加工作或新调入职工当年缴存基数为职工本人首月工资总额 二、缴存计算 职工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职工个人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单位资助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 职工个人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职工住房公积金月缴存基数×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 单位资助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职工住房公积金月缴存基数×单位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 住房公积金缴存范围 下列单位及其在职职工 1、机关、事业单位; 住房公积金(4张)2、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港澳台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或经济组织; 3、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 4、外国及港澳台商投资企业和其他经济组织常驻代表机构。 城镇个体工商户、自由职业人员,可以申请缴存住房公积金(注:并不是每个社区城市的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都允许城镇个体工商户、自由职业人员交纳住房公积金,具体情况请咨询当地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 职工和单位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比例均不得低于职工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的5%;有条件的城市,可以适当提高缴存比例。具体缴存比例由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拟订,经本级人民政府审核后,报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城镇个体工商户、自由职业人员住房公积金的月缴存基数原则上按照缴存人上一年度月平均纳税收入计算。 单位不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或者不为本单位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账户设立手续的,由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责令限期办理;逾期不办理的,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 单位逾期不缴或者少缴住房公积金的,由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责令限期缴存;逾期仍不缴存的,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结语 住房公积金的缴存基数和计算方法是根据职工的工资总额来确定的,包括各种工资和津贴补贴等。个人和单位的缴存额根据缴存比例和缴存基数计算。缴存范围包括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等。城镇个体工商户和自由职业人员可以申请缴存,但需咨询当地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缴存比例不得低于职工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的5%,城市可以适当提高。单位不办理缴存登记或者不为职工办理公积金账户设立手续将面临罚款,逾期不缴存的可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法律依据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2019修订):第三章 缴 存 第十九条 职工个人缴存的住房公积金,由所在单位每月从其工资中代扣代缴。 单位应当于每月发放职工工资之日起5日内将单位缴存的和为职工代缴的住房公积金汇缴到住房公积金专户内,由受委托银行计入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2019修订):第一章 总 则 第六条 住房公积金的存、贷利率由中国人民银行提出,经征求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意见后,报国务院批准。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2019修订):第五章 监 督 第三十六条 职工、单位有权查询本人、本单位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提取情况,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受委托银行不得拒绝。 职工、单位对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有异议的,可以申请受委托银行复核;对复核结果有异议的,可以申请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重新复核。受委托银行、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5日内给予书面答复。 职工有权揭发、检举、控告挪用住房公积金的行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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