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在校生实习期间受伤不能享受工伤保险待遇。享受工伤保险待遇的必要条件之一是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存在劳动关系,在校生利用业余时间勤工助学,不视为就业,未建立劳动关系,可以不签订劳动合同。 一、在校生能不能签订劳动合同 可以,在校生已经具备合《劳动法》规定的就业年龄,其在校大学生的身份也非《劳动法》规定排除适用的对象。如果双方在协商一致且没有违反法律规定的条件下签订劳动合同是受法律保护的。但是如果在校生去用人单位工作也可以不签订劳动合同。 二、工伤赔偿和劳动争议可以同时用法院仲裁吗? 确认劳动关系和工伤赔偿不可以同时仲裁。申请公工伤赔偿应当先经过工伤认定,提出工伤认定应当提交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需要先确认劳动关系。职工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且经工伤认定的,享受工伤保险待遇;其中,经劳动能力鉴定丧失劳动能力的,享受伤残待遇。 三、未缴纳工伤保险的劳动者能否要求赔偿 劳动者发生工伤后发现未缴纳工伤保险的能够要求用人单位赔偿。为劳动者缴纳工伤保险费是用人单位的法定义务,因用人单位未及时为劳动者缴纳工伤保险费的,导致劳动者受伤后无法享受工伤保险待遇的,应由用人单位承担工伤保险待遇项目的相关费用。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关于贯彻执行若干问题的意见》第十二条 在校生利用业余时间勤工助学,不视为就业,未建立劳动关系,可以不签订劳动合同。 《社会保险法》第三十六条 职工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且经工伤认定的,享受工伤保险待遇;其中,经劳动能力鉴定丧失劳动能力的,享受伤残待遇。 工伤认定和劳动能力鉴定应当简捷、方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