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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建筑工程安全施工合同的主要内容有哪些
释义
    工程安全施工合同可以写明施工甲乙双方的基本身份信息;工程项目与施工地址,施工安全保证金的收取费用及方式;施工组织设计和工期、工程质量和检验条款,材料及设备供应、竣工验收与结算条款;甲乙双方联系方式及响应时间,甲乙双方安全责任、权利和义务;违约责任及索赔条款等。
    一、装修合同签订注意事项有哪些呢
    装修合同签订注意事项有:
    1、核实装修公司名称、注册地址、营业执照、资质证书等档案。防止一些假冒公司和游击队以正规公司的名义与客户签订合同,欺骗消费者,损害消费者利益;
    2、明确工程内容和材料:施工项目明确,尺寸准确,材料说明,具体施工工艺和工艺,并附相应价格;
    3、明确甲乙双方的材料供应:部分项目由甲乙双方共同供应,因此在供应品种、规格、数量、供应时间、供应地点等项目中需要形成文本内容;
    4、材料验收应由双方签字,材料验收表应明确标明材料的品种、规格、等级和数量。此外,验收材料应与合同中规定的甲乙双方提供的材料一致;
    5,明确约定付款方式,如分期付款或一次性,从哪个账户支付给哪个账户。收款人需要开具正式发票等;
    6、违约责任协议;
    7、争议采用仲裁或诉讼,仲裁机构或法院在哪里解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依法成立的合同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履行义务,不得擅自变更或者解除合同。依法成立的合同受法律保护。
    二、工程质量保证金期限为多久
    建设工程质量保证金(保修金)是指发包人与承包人在建设工程承包合同中约定,从应付的工程款中预留,用以保证承包人在缺陷责任期内对建设工程出现的缺陷进行维修的资金。工程质量保证金期限为多久,需要区分合同有效和无效的情形。第一种情形:双方签订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有效,且对质量保证金返还期限双方作出约定,依据《施工合同司法解释(二)》第八条(一),应在约定质量保证金期限届满后返还。第二种情形:双方签订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有效,但对质量保证金返还期限双方未作约定的,依据《施工合同司法解释(二)》第八条(二)规定,自建设工程通过竣工验收之日起满二年返还质保金。第三种情形:若双方签订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无效,约定的质量保证金返还条款为无效条款,应按双方没有约定处理,故仍应依据《施工合同司法解释(二)》第八条(二)规定,“当事人未约定工程质量保证金返还期限的,自建设工程通过竣工验收之日起满二年”,返还期限为二年。如果因发包人原因致使建设工程未按约定期限进行竣工验收的,自承包人提交工程竣工验收报告九十日开始计算工程质量保证期限。
    三、装修合同应注意哪些条款
    对于装修房子合同注意的事项有:
    1、应当明确违约责任、纠纷处理方式。
    2、查验装修合同当事人的身份。
    3、写明居室装修施工内容及承包方式。
    4、写明工价、付款方式和工期。
    5、详细写明有关材料供应的约定内容,材料供应的约定是涉及到家居装修质量和工程款项的重要问题。
    6、质量竣工验收标准应依法定标准。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建筑法》第三十六条
    建筑工程安全生产管理必须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的责任制度和群防群治制度。
    第三十八条
    建筑施工企业在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时,应当根据建筑工程的特点制定相应的安全技术措施;对专业性较强的工程项目,应当编制专项安全施工组织设计,并采取安全技术措施。
    《民法典》第七百九十五条
    施工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工程范围、建设工期、中间交工工程的开工和竣工时间、工程质量、工程造价、技术资料交付时间、材料和设备供应责任、拨款和结算、竣工验收、质量保修范围和质量保证期、相互协作等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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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3/15 20:44: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