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工作损失价值可以用下面公式计算:Vw=Dlo[M/(SoD)]其中 Vw--工作损失价值(万元);Dl--一起事故的总损失工作日数,死亡一名职工按6000个工作日计算,受伤职工视伤害情况,按《企业职工伤亡事故分类》(GB6441-86)的附录B确定(日);M--企业上年税利(税金加利润)(万元);S--企业上年平均职工人数(人);D--企业上年法定工作日数(日)。 法律依据: 《工资支付暂行规定》 第十六条 因劳动者本人原因给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用人单位可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要求其赔偿经济损失。经济损失的赔偿,可从劳动者本人的工资中扣除。但每月扣除的部分不得超过劳动者当月工资的20%。若扣除后的剩余工资部分低于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则按最低工资标准支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