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根据我国《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工伤应当是因工作原因造成的意外伤害和职业病。因此,在工作集体中因个人过错导致的伤害通常不被认定为工伤。然而,如果工作集体中的个人过错与工作有直接关系,导致了意外伤害或职业病,可能会被认定为间接工伤。 法律依据: 1.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伤保险条例》 第二条:“工伤是指在用人单位工作期间,因工作原因受到的伤害和职业病。” 2.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五十九条:“用人单位未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劳动者发生工伤的,用人单位应当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3.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三十三条:“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承担社会保险费用和相关费用:…(六)未办理工伤保险登记、报告、备案或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工伤保险费用,导致劳动者发生工伤的。” 因此,在工作集体中因个人过错导致的伤害,如果具有直接关系,并导致了意外伤害或职业病,可能被认定为间接工伤,用人单位应当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