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劳动仲裁胜诉几率是难以预测的。 如果劳动仲裁失败,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劳动争议案件由用人单位所在地或者劳动合同履行地的基层人民法院管辖。劳动合同履行地不明确的,由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基层人民法院管辖。 仲裁庭裁决劳动争议案件,应当自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受理仲裁申请之日起四十五日内结束。案情复杂需要延期的,经批准可以延期,但是延长期限不得超过十五日。逾期未作出仲裁裁决的,当事人可以就该劳动争议事项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申请劳动关系仲裁需要以下材料: 1、当事人的身份证以及复印件; 2、书面劳动争议申诉书; 3、劳动合同或其他能证明劳动关系的证据材料,申请劳动仲裁要证明存在劳动关系; 4、用人单位作为申请人的应当提交单位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批准证书副本或单位法定代表人证明文件。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 第十条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可以到下列调解组织申请调解: (一)企业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 (二)依法设立的基层人民调解组织; (三)在乡镇、街道设立的具有劳动争议调解职能的组织。 企业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由职工代表和企业代表组成。职工代表由工会成员担任或者由全体职工推举产生,企业代表由企业负责人指定。企业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主任由工会成员或者双方推举的人员担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