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在村(社区)统筹建设综合文化服务中心,达到“七个一”标准,包括:1间多功能文化活动室、1间图书阅览室(可供借阅的实用图书不少于1200册,定期更新;含文化资源信息共享工程基层服务点,可与农家书屋整合)、1个文化广场(不少于600平方米)、1套群众体育活动器材设备、1套简易音响设备等文艺器材、1个标准舞台(14mx10m)、1个文化长廊(30mx1.2m)。村(社区)综合文化服务中心建筑面积不少于150平方米。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 第二条 村民委员会是村民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的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实行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 村民委员会办理本村的公共事务和公益事业,调解民间纠纷,协助维护社会治安,向人民政府反映村民的意见、要求和提出建议。 村民委员会向村民会议、村民代表会议负责并报告工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