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根据我国的相关法律规定,保险公司不能要求受保人在事故发生后签署放弃追偿协议。因为保险公司与受保人之间的合同,是建立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之上的,而保险公司向受保人要求签署放弃追偿协议,实际上是在利用其在事故后受到精神压力等因素影响后的弱势地位,从而让受保人在失去应有权利的情况下签署协议,明显违背了平等自愿原则,也违反了保险公司的基本职责。因此,保险公司要求受保人签署放弃追偿协议是不合法的。 法律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十九条: 缔约当事人均有权自由决定订立合同,并在合同订立时平等地协商合同的内容。 2.《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十九条: 保险合同应当采取书面形式。签订保险合同应当有不低于两人的证人或者经保险公司认可的其他证据。 3.《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九条: 侵权人用约定方式、仲裁、和解、协议等方式排除或者限制被侵权人的权利的,除约定方式合法外,侵权人应当承担全部损害赔偿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