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房产证上有一个以上的产权人的名字,说明大家对房屋是共有关系,至于是按份共有还是共同共有,要看具体的权利内容,如果按照一定的比例共有,就是按份共有,如果不显示份额,则为共同共有,共同共有需要二人有身份上的共有关系,比如夫妻、父母、子女等。至于名字的前后顺序,不产生法律上的后果,也就是说没有区别,如需处分该房产,按份共有人按照登记的共有份额享有权利,履行义务,共同共有人则需要共有人共同行使权利,承担义务,两种共有形式对于名字的前后均没有法律上的意义。 法律依据 《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第十四条、第十五条、第十六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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