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招生对象为:至2021年8月31日前年满六周岁(2014年9月1日至2015年8月31日出生)的适龄儿童。今年宿州城区小学招生继续实行免试就近入学的办法,确保城区小学适龄儿童全部按时入学;招生原则上要求“两个一致”:即适龄儿童城区常住户籍与其父母户籍相一致;适龄儿童城区常住户籍与其实际居住地相一致。 法律依据: 《2021年宿州城区小学招生方案》 第一条 宿州城区小学招生对象为:至2021年8月31日前年满六周岁(2014年9月1日至2015年8月31日出生)的适龄儿童。 第二条 今年宿州城区小学招生继续实行免试就近入学的办法,确保城区小学适龄儿童全部按时入学。 第三条 城区小学招生原则上要求“两个一致”:即适龄儿童城区常住户籍与其父母户籍相一致;适龄儿童城区常住户籍与其实际居住地相一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