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中午休息时间算加班吗? |
释义 | 如果公司在中午休息时间要求员工工作的话,那么当然算加班了。但是,如果不是公司安排的中午休息时间工作,而是公司的员工主动提出要延长工作时间的,也就是说主动提出在中午上班的话,那么这种情况也就不是加班了。但是,有一个关键,就是用人单位要证明是劳动者自愿中午加班的而不是用人单位安排的,故用人单位需要有相应的加班审批制度予以证实。 一、延长工作时间可以不受限制的情形 我国《劳动法》第四十二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延长工作时间不受本法第四十一条规定的限制: 1.发生自然灾害、事故或者因其他原因,威胁劳动者生命健康和财产安全,需要紧急处理的; 2.生产设备、交通运输线路、公共设施发生故障,影响生产和公众利益,必须及时抢修的; 3.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我国《国务院关于严格制止企业滥发加班加点工资的通知》中规定可以延长工作时间的: 1.在法定节日和公休假日内工作不能间断,必须连续生产、运输或营业的; 2.必须利用法定节日或公休日的停产期间进行设备检修、保养的; 3.由于生产设备、交通运输线路、公共设施等临时发生故障,必须进行抢修的; 4.由于发生严重自然灾害或其他灾害,使人民的安全健康和国家资财遭到严重威胁,需要进行抢救的; 5.为了完成国防紧急生产任务,或者完成上级在国家计划外安排的其他紧急生产任务,以及商业、供销企业在旺季完成收购、运输、加工农副产品紧急任务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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