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合同纠纷中邮件和短信是否可作为证据? |
释义 | 法律分析:邮件和短信可以作为证据,但需满足以下条件:1、信息内容真实、完整、准确且不涉及商业秘密;2、证明信息发送和接收方身份的可靠数据;3、证明信息未被篡改或者更改记录的可靠数据。若以上条件满足,邮件和短信可以作为证据使用。 法律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五十一条:电报、电传、传真、电子数据交换和电子邮件等可以作为合同的书面形式。 2、《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当事人可以用书证、证人证言、视听资料、电子数据等方式证明本人所主张的事实。 3、《中华人民共和国电信条例》第五十九条:经营者应当保存用户身份证件、地址及电信业务类型、时间、地点、用户标识符号以及业务标识符号等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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