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怎么区分新要约内容 |
释义 | 新要约是指受约人接到要约通知后向要约人发出新的提议或建议,导致旧要约失效,产生新要约的情形。法律规定,承诺的内容应当与要约的内容一致。受要约人对要约的内容作出实质性变更的,为新要约。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四百八十八条 承诺的内容应当与要约的内容一致。受要约人对要约的内容作出实质性变更的,为新要约。有关合同标的、数量、质量、价款或者报酬、履行期限、履行地点和方式、违约责任和解决争议方法等的变更,是对要约内容的实质性变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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