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要约的一般规定是怎样的? |
释义 | 法律分析: 要约的一般规定如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要约是指希望与他人签订合同,应当符合下列规定: 1、具体确定内容; 2、表明受要约人承诺,要约人受意思约束。 要约到达要约人时生效。合同以数据电文的形式订立。收件人指定特定系统接收数据电文的,数据电文进入特定系统的时间视为到达时间;未指定特定系统的,数据电文进入收件人任何系统的第一次时间视为到达时间。要约可以撤回。撤回要约的通知应当在要约到达要约人之前或者与要约同时到达要约人。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四百七十二条 要约是希望与他人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该意思表示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内容具体确定; (二)表明经受要约人承诺,要约人即受该意思表示约束。 第四百七十四条 要约生效的时间适用本法第一百三十七条的规定。 第四百七十五条 要约可以撤回。要约的撤回适用本法第一百四十一条的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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