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重物吊装事故损失及赔偿 |
释义 | 承运人应对自身原因造成的货物损失负赔偿责任,赔偿金额可协商确定或向法院起诉处理。起诉是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保护民事权益。提交起诉状后,法院应在七日内立案并通知当事人。根据《民法典》,承运人对运输过程中货物毁损、灭失承担赔偿责任,除非证明是不可抗力、货物自身性质、合理损耗或托运人、收货人的过错。赔偿金额可按约定或按市场价格计算,也可根据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确定。 法律分析 吊装货物损坏赔偿从理论上讲,除了不可抗力、货物内存缺陷及托运人的原因造成的货物损失外,承运人因自身原因造成的货物损失均应向货主负赔偿责任。 赔偿金额可以由双方协商确定,协商不成的,可以向法院起诉处理,由法院根据具体案情进行判决。 起诉是依法向法院提出诉讼,请求法院对特定案件进行审判的行为。民事诉讼法中的起诉,是指民事法律关系主体因自己的或依法受其管理、支配的民事权益受到侵犯,或者与他人发生争议,以自己的名义请求法院予以审判保护的诉讼行为。如果想要起诉的,一般是需要向法院提交起诉状,起诉状的内容一般包括:原被告双方的详细信息;诉讼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与理由;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所。将起诉状提交至法院之后,符合起诉条件的,法院应当在七日内立案,并通知相关当事人。 综上所述,你的问题有得到解答吗! 《民法典》第八百三十二条运输过程中货物毁损、灭失的责任承担,承运人对运输过程中货物的毁损、灭失承担赔偿责任。但是,承运人证明货物的毁损、灭失是因不可抗力、货物本身的自然性质或者合理损耗以及托运人、收货人的过错造成的,不承担赔偿责任。 第八百三十三条确定货物赔偿额,货物的毁损、灭失的赔偿额,当事人有约定的,按照其约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据本法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按照交付或者应当交付时货物到达地的市场价格计算。法律、行政法规对赔偿额的计算方法和赔偿限额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结语 根据以上内容,承运人在货物损坏赔偿中需承担责任,除非是不可抗力、货物本身缺陷或托运人原因造成的损失。赔偿金额可由双方协商或通过法院判决确定。起诉是向法院提出诉讼,请求保护民事权益的行为。提交起诉状后,法院将在七日内立案并通知当事人。根据《民法典》规定,承运人对货物毁损、灭失承担赔偿责任,除非能证明是不可抗力、货物自然性质、合理损耗或托运人、收货人的过错导致。赔偿金额可按双方约定或根据市场价格计算,也可依据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计算。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商法:第五章 海上旅客运输合同 第一百二十条 【抗辩理由和赔偿责任限制规定的援用】向承运人的受雇人、代理人提出的赔偿请求,受雇人或者代理人证明其行为是在受雇或者受委托的范围内的,有权援用本法第一百一十五条、第一百一十六条和第一百一十七条的抗辩理由和赔偿责任限制的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商法:第五章 海上旅客运输合同 第一百零九条 【责任适用】本章关于承运人责任的规定,适用于实际承运人。本章关于承运人的受雇人、代理人责任的规定,适用于实际承运人的受雇人、代理人。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商法:第五章 海上旅客运输合同 第一百一十七条 【赔偿责任限额】除本条第四款规定的情形外,承运人在每次海上旅客运输中的赔偿责任限额,依照下列规定执行: (一)旅客人身伤亡的,每名旅客不超过46666计算单位; (二)旅客自带行李灭失或者损坏的,每名旅客不超过833计算单位; (三)旅客车辆包括该车辆所载行李灭失或者损坏的,每一车辆不超过3333计算单位; (四)本款第(二)、(三)项以外的旅客其他行李灭失或者损坏的,每名旅客不超过1200计算单位。 承运人和旅客可以约定,承运人对旅客车辆和旅客车辆以外的其他行李损失的免赔额。但是,对每一车辆损失的免赔额不得超过117计算单位,对每名旅客的车辆以外的其他行李损失的免赔额不得超过13计算单位。在计算每一车辆或者每名旅客的车辆以外的其他行李的损失赔偿数额时,应当扣除约定的承运人免赔额。 承运人和旅客可以书面约定高于本条第一款规定的赔偿责任限额。 中华人民共和国港口之间的海上旅客运输,承运人的赔偿责任限额,由国务院交通主管部门制订,报国务院批准后施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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