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母亲怎么争夺抚养权 |
释义 | 1、当两方当事人就未成年子女的抚养权归属发生争议时,人民法院会以未成年子女随哪一方生活更有利于其健康成长为原则,同时综合考虑男女两方的客观事实上情况,作出有利于小孩抚养权并人性化考虑男女两方可否存在一方有其他子女、另一方无其他子女或者一方已经干了节育手术或另一方尚可生育等各各方面情况的,合法合法的抚养权归属裁判。 2、两岁以下的子女,通常随母方生活。母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随父方生活: A、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有生活的; B、有抚养要求不尽抚养义务,而父方要求子女随其生活的; C、因其他原由,子女确不能随母方生活的。 3、爸妈两方协议两周以下子女随父方生活,并对子女健康成长无不利影响的,可予准许。 4、对两岁以上未成年的子女,父方和母方均要求随其生活,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予优先考虑: A、已做节育手术或因其他原由丧失生育本领的; B、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子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的; C、无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的; 5、子女随其生活,对子女成长有利,而另一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或者有其他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不宜与子女共有生活的。 6、父方与母方抚养子女的要求基本相同,两方均要求子女与其共有生活,但子女单独随祖爸妈或外祖爸妈共有生活多年,且祖爸妈或外祖爸妈要求并且有本领帮助子女照看孙子女或外孙子女的,可作为子女随父或母生活的优先要求予以考虑。 7、爸妈两方对八岁以上的未成年子女随父或随母生活发生争持的,应考虑该子女的意见。 8、未成年人的看护人出现严重侵害未成年人利益或者其它不利于未成年人健康成长情形的,未成年人的父方或母方以及该未成年人的祖爸妈或外祖爸妈等直系亲属,甚至基层民政组织,请求撤销该看护人的看护权,并将看护权转移于己方名下。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八十四条 【离婚后的父母子女关系】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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