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市辖区、不设区的市才可以设立街道办事处,不存在县辖街道办事处的说法,这是地方组织法明确的,包括县的派出只能是区。区办事处和街道办事处不一样。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 第六十八条 省、自治区的人民政府在必要的时候,经国务院批准,可以设立若干派出机关。 县、自治县的人民政府在必要的时候,经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人民政府批准,可以设立若干区公所,作为它的派出机关。 市辖区、不设区的市的人民政府,经上一级人民政府批准,可以设立若干街道办事处,作为它的派出机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