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房屋租赁合同终止后添附物的处理方式是:未经出租人同意,承租人自行决定添附的,承租人应当自行将添附物除去,不能除去的,出租人一般不用补偿;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对租赁物进行改善或者增设他物的,出租人可以请求承租人恢复原状或者赔偿损失。 一、民法典规定房屋租赁如何转租 房屋租赁能转租,但要经出租人同意。根据法律规定,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可以将租赁物转租给第三人。承租人转租的,承租人与出租人之间的租赁合同继续有效;第三人造成租赁物损失的,承租人应当赔偿损失。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转租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二、承租人能对承租人进行房屋装修吗? 在取得出租人同意的情况下,承租人可以对租赁房屋进行装修。对此法律规定,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可以对租赁物进行改善或者增设他物。 如果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擅自装修房屋的,房东可以要求租客将房屋恢复原状,如果造成财产损失的,还可以要求承租人赔偿损失。 三、房东维修义务 出租房的东西坏了,房屋租赁合同内也应有相关约定,哪些损坏由谁来维修。如果没有约定,可以根据具体情况来定或与房东协商解决。有关法律规定,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可以对租赁物进行改善或者增设他物。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对租赁物进行改善或者增设他物的,出租人可以要求承租人恢复原状或者赔偿损失。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七百一十五条 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可以对租赁物进行改善或者增设他物。 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对租赁物进行改善或者增设他物的,出租人可以请求承租人恢复原状或者赔偿损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