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1、交通肇事罪与危险驾驶罪的联系刑法修正案8关于危险驾驶罪的规定: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追逐竞争,情节恶劣,或者在道路上醉酒驾驶机动车的,处以拘役和罚款。有前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按照严厉处罚的规定定罪处罚,即酒后驾车行为造成的实害结果符合交通肇事罪构成要求的后果要求,行为人对实害结果只有过失的,应当按照交通肇事罪处理。因为在这种情况下,实害结果已经超出了危险驾驶罪的构成要件范围。酒后驾驶成立危险驾驶罪与交通肇事罪的想象竞合犯,只能从重处罚,以交通肇事罪定罪量刑,即危险驾驶造成伤亡后果或者其他重大损失的,应当构成交通肇事罪。二、交通事故罪与危险驾驶罪的区别1、犯罪主观方面不同,危险驾驶罪主观上有希望或放任意;交通肇事罪是典型的过失犯罪,主观上只能是过失。2、犯罪行为的方式不同。危险驾驶罪包括酒后驾驶和追逐两种行为;交通事故包括违反交通安全管理法律法规的行为。3、犯罪对危害结果的要求不同。危险驾驶罪是行为犯、情节犯,只要有醉酒驾驶或追逐竟驶的行为且情节恶劣即可,不要求造成实际的危害结果;交通事故罪要求造成重大事故,造成重伤、死亡或者公私财产重大损失。四是定罪量刑不同。与交通肇事罪相比,危险驾驶罪是一种轻微的犯罪,交通肇事罪的要求造成了严重的后果。交通肇事罪的量刑分为三个等级:犯交通肇事罪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事故后逃跑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和无期徒刑。危险驾驶罪的量刑只规定拘留和罚款。 法律客观: 《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交通肇事罪 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危险驾驶罪 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拘役,并处罚金: (一)追逐竞驶,情节恶劣的; (二)醉酒驾驶机动车的; (三)从事校车业务或者旅客运输,严重超过额定乘员载客,或者严重超过规定时速行驶的; (四)违反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规定运输危险化学品,危及公共安全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