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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保险合同中止的构成要件
释义
    一、保险合同中止的构成要件是什么
    1、保险合同中止的构成要件是:
    (1)义务人在宽限期结束仍未交费;
    (2)保险合同的现金价值不足以垫交其应付的保险费和利息;
    (3)保险合同没有约定其他处理办法。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三十六条
    合同约定分期支付保险费,投保人支付首期保险费后,除合同另有约定外,投保人自保险人催告之日起超过三十日未支付当期保险费,或者超过约定的期限六十日未支付当期保险费的,合同效力中止,或者由保险人按照合同约定的条件减少保险金额。
    被保险人在前款规定期限内发生保险事故的,保险人应当按照合同约定给付保险金,但可以扣减欠交的保险费。
    第四十条
    被保险人或者投保人可以指定一人或者数人为受益人。
    受益人为数人的,被保险人或者投保人可以确定受益顺序和受益份额;未确定受益份额的,受益人按照相等份额享有受益权。
    二、合同终止产生的原因有什么
    合同终止产生的原因如下:
    1、债务已经按照约定履行;
    2、合同解除;
    3、债务相互抵销;
    4、债务人依法将标的物提存;
    5、债权人免除债务;
    6、债权债务同归于一人;
    7、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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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3/6 23:43:5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