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重疾险的保障范围和保期延长规定根据不同的保险合同而异,需要仔细查看保险合同条款。 法律依据: 1.《保险法》第三十二条:保险合同应当以书面形式订立,明确保险的种类、数量、保险期间、保险责任和保险费等内容。 2.《保险法实施条例》第三十八条:人身保险合同应当明确约定被保险人的疾病、伤残和死亡的定义和范围,以及不承保的情形。 3.《保险法实施条例》第三十九条:人身保险合同中规定的疾病、伤残和死亡应当与被保险人的健康状况、职业和生活方式等相关因素相适应。 4.《保险法实施条例》第四十条:人身保险合同约定的保险费应当根据被保险人的年龄、性别、健康状况、职业和保险金额等确定,不得歧视。 5.《保险法实施条例》第四十五条:人身保险合同约定的保险金额应当与被保险人的经济利益相适应。 6.《保险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三条:人身保险合同的保险责任和保险期间应当明确约定,并应当与约定的保险费相适应。 7.《保险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五条:人身保险合同应当明确约定保险金的给付条件和方式。 8.《保险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七条:人身保险合同中约定的保险金不得低于约定的保险金额。 9.《保险法实施条例》第六十八条:人身保险合同的保险期间可以固定或者可续保,但是可续保的期间不得超过原保险期间的一半,最长不得超过二十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