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开发商破产重整房子可以卖吗 |
释义 | 开发商破产重整期间的房子是可以进行买卖的,但是有一定风险存在。企业申请重整是因为企业经营发生困难,企业向法院申请重整,在重整期间,由管理人对企业的经营进行组织管理,说明是可以发生房屋买卖交易的。 一、破产重整计划的表决规则 我国《企业破产法》对重整计划的批准,采取的是形式审查后确认性批准和实质审查后强制性批准两种模式。第一种模式是重整计划已经取得相关表决组的通过,法院经审查认为重整计划不违反相关法律规定的,即裁定予以批准;第二种模式是重整计划不能取得相关表决组的通过,但符合法定条件时,法院可以根据债务人或管理人的申请,裁定批准重整计划 二、如何做破产重组程序 破产重组的程序如下: 1、债权人和债务人向法院提出重整申请; 2、法院对重组申请进行审查; 3、法院指定管理人; 4、法院通知已知的债权人并公告通知未知的债权人; 5、编制债权表并提交第一次债权人会议核查; 6、召开第一次债权人会议; 7、债务人管理财产和经营事物; 8、管理人向债务人移交财产和经营事物。 《企业破产法》第七十条第一款规定,债务人或者债权人可以依照本法规定,直接向人民法院申请对债务人进行重整。。 三、什么是破产重整 破产重整,是现代破产制度中的一个组成部分,又叫“重组”、“司法康复”,或者“重生”。我国破产法规定了三种制度:破产清算、破产重整、破产和解。破产重整,是指不对破产企业立即进行清算,在法院主持下由债务人与债权人达成协议,制定重整计划,规定在一定期限内,债务人按一定方式全部或部分偿清债务,同时债务人可以继续经营其业务。与破产清算不同的是,破产重整可以使面临困境但有挽救希望的企业避免关门清算,从而获得重生的机会。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七十三条 在重整期间,经债务人申请,人民法院批准,债务人可以在管理人的监督下自行管理财产和营业事务。 有前款规定情形的,依照本法规定已接管债务人财产和营业事务的管理人应当向债务人移交财产和营业事务,本法规定的管理人的职权由债务人行使。 第七十四条 管理人负责管理财产和营业事务的,可以聘任债务人的经营管理人员负责营业事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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