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农村房子可以卖给外省人吗 |
释义 | 不可以,农村自建房不可以卖给外地人,因为农村的房屋宅基地是属于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的,只有本村经济组织成员之间才可以使用。也就是说,只有本村村民之间的购买协议才是有效的,其他都因违反法律规定而无效。本村经济组织成员以外的农民、城镇居民都不是合法的购买主体。 一、宅基地怎么办理继承 农村的宅基地不可以继承。因为农村的宅基地正常是属于农村集体组织所有的财产,不属于农民个人私人财产。但是,由于现实生活中农村宅基地上建造了房产,这时,宅基地使用者拥有宅基地使用权和地上房屋所有权两部分权利,继承人可以通过继承宅基地上的房屋而继续使用宅基地,而不是继承宅基地。实践中,农村宅基地的继承问题可以分为这几种情况:如果继承人是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符合宅基地申请条件的,可以经批准后取得被继承房屋的宅基地使用权,对宅基地上的房屋可以翻建、改建。如果不符合申请条件,可以将房屋转卖给本村其他符合申请条件的村民,不转卖的话,房屋不得翻建、改建、扩建,待房产处于不可居住状态时,宅基地由集体经济组织收回。继承人是城市居民的,比照上述不符合宅基地申请条件的情形处理。 二、买的宅基地能确权吗 不一定,看购买主体,但还是要受到一户一宅的限制。 首先。宅基地使用权不能单独转让,须与住房一并转让。 其次。转让人户口应该已迁出本村或属于一户多宅或多房。如系一户一宅,须明确表示不再申请宅基地,且有证据表明其已有住房保障,如与其他近亲属合户居住。即: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其宅基地的面积不得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农村村民出卖、出租住房后,再申请宅基地的,不予批准。 最后,农村宅基地只允许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之间的交易,如果不是本村集体的组织成员,是无法享受本集体给予村民的宅基地待遇。 三、宅基地上建成的房屋则属于公民个人财产,可以继承 1、按相关法律的规定,只有农村村民才有权使用本集体经济组织的宅基地建房,并拥有该房屋的产权。但有两种情形例外,一是城市人口依法继承农房所有权,二是申请人原为农村村民,已合法取得农房所有权,此后农转非,原农房所有权不变。 2、对于所继承的房屋及宅基地使用权的继承问题,我国的司法实践中通常分情况处理:如果继承人是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符合宅基地申请条件的,可以经批准后取得被继承房屋及其宅基地;如果不符合申请条件,则可以将房屋卖给本村其他符合申请条件的,如果不愿出卖,则该房屋不得翻建、改建、扩建,待处于不可居住状态时,宅基地由集体经济组织收回。继承人如果是城市居民,比照上述不符合宅基地申请条件的情形处理。也就是说,按照法律规定的“地随房走”的原则,城市居民可以基于房屋所有权而继续使用宅基地,但是不得进行翻建、改建、扩建等。(宗文)目前对农村房屋继承没有出台具体规定,根据《土地管理法》、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农村村民建房用地管理若干规定(修正)》的相关规定,结合实践操作,在“宅基地属于农民集体所有”,“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且面积不得超过省、直辖市、自治区规定的标准”前提下,本村村民与城市居民因继承取得农村房屋的结果是不一样的。本村村民因继承取得多处住宅的,原则上不作处理,村民可以出卖多余的住宅,也可以维持原状,但不得翻建。房屋损坏后多余的宅基地应当依法收回。城市居民继承后,因为不是本村村民,无法变更宅基地审批表,在实践中经常会出现两种情况,一种是该村集体经济组织决定收回宅基地,此时继承人面临自行拆房的风险;另一种是经过乡人民政府批准,按照规定价格出售给符合申请建房用地条件的村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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