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全款购房不属于破产财产。 1、以其破产清算时的资产折算其他费用后作为债务清偿款。 2、首先带购房合同等到相关部门反映,看适合答复。 3、然后关注开发公司是否被他人收购,若被收购,其债务就转嫁都收购公司,可要求收购公司继续履行义务。 4、若没有被收购,只能等破产公司的资产核算,按照债权优先权进行分配了。 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破产企业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 第七十一条下列财产不属于破产财产: (一)债务人基于仓储、保管、加工承揽、委托交易、代销、借用、寄存、租赁等法律关系占有、使用的他人财产; (二)抵押物、留置物、出质物,但权利人放弃优先受偿权的或者优先偿付被担保债权剩余的部分除外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