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家庭主妇在离婚时可以要求对方作出补偿。依据我国民法典的规定,家庭主妇由于全职照顾家庭、没有外出工作,对于抚育孩子、照顾老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付出。为了保证妇女的权益。在约定财产归各自所有的情况之下,家庭主妇在离婚时可以要求对方作出补偿。具体办法要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让人民法院判决。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八十八条 【离婚经济补偿】夫妻一方因抚育子女、照料老年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负担较多义务的,离婚时有权向另一方请求补偿,另一方应当给予补偿。具体办法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第一千零九十一条 【离婚损害赔偿】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 (二)与他人同居; (三)实施家庭暴力;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五)有其他重大过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