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家庭主妇离婚怎么分财产? |
释义 | 对于离婚的财产分配,根据《民法典》第1087条,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家庭妇女在离婚时,可以尽可能的寻找自己可能多分财产的法律依据,包括: 1、离婚是因为对方过错发生的对方的过错包括主动影响夫妻感情破裂的因素 (1)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2)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3)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等。 由于对方的过错离婚,除了可以主张多分财产,还可以主张损害赔,这里的赔偿包括物质性的赔偿,也包括精神损害赔偿。 2、自己在婚姻关系中承担较多义务 夫妻一方因抚育子女、照料老年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负担较多义务的,离婚时有权向另一方请求补偿,另一方应当给予补偿。具体办法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3、对方有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等行为 夫妻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在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该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4、抚养孩子且对方无法支付抚养费 如果己方抚养孩子,且对方支付的抚养费较少或无法支付抚养费的,在分割财产时,也可以主张多分配。 5、离婚后,生活困难 离婚时,如果一方生活困难,有负担能力的另一方应当给予适当帮助。具体办法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分割财产时,自然可以主张多分一些。 该内容由 梁勤栓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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