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购房合同的签订: 1、买卖双方签订购房合同时,需要准备好相关产权证,包括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商品房预售许可证以及本人身份证、暂住证等; 2、签订合同时,检查合同中是否写明交房日期、方式、双方的违约责任,以及房屋的通电、水、气等条件; 3、房屋交接时,购房者可以请房地产的管理部门认可的有资质的机构对房屋的面积进行实测,必要时提供实测面积的数据,住宅质量保证书以及住宅使用说明书,如果开发商提供证明原件不全的,可以拒绝收房,由此产生的一切责任,由开发商承担。签订授权书,并且对授权书进行公正。然后携带公证证明资料到相关部门登记,完成相关手续。 法律依据: 《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 第十六条 商品房销售时,房地产开发企业和买受人应当订立书面商品房买卖合同。 商品房买卖合同应当明确以下主要内容: (一)当事人名称或者姓名和住所 (二)商品房基本状况; (三)商品房的销售方式 (四)商品房价款的确定方式及总价款、付款方式、付款时间; (五)交付使用条件及日期 (六)装饰、设备标准承诺; (七)供水、供电、供热、燃气、通讯、道路、绿化等配套基础设施和公共设施的交付承诺和有关权益、责任 (八)公共配套建筑的产权归属; (九)面积差异的处理方式 (十)办理产权登记有关事宜; (十一)解决争议的方法 (十二)违约责任; (十三)双方约定的其他事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