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老公欠钱妻子有义务偿还吗 |
释义 | 法律分析:一、老公欠钱妻子有义务偿还吗 1、老公欠下的债务,老婆是否有偿还义务,要看债务是不是夫妻共同债务,如果是夫妻共同债务,就有偿还的责任。 2、夫妻共同债务的情形如下: (1)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 (2)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 (3)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债务。 3、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 二、夫妻共同债务怎么清偿 1、双方的共同财产足以清偿的,以共同财产清偿,剩余财产平等分配。 一般地,双方有共同财产的,那么离婚时要先拿来还债,有余额的可以再平等分配给双方。 2、双方的共同财产不足以清偿或根本没有共同财产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的由法院判决处理。 如果经双方协商,确定双方清偿的比例,对协议达成一致的,双方要按协议履行还款义务。不过,在还款期间,因为双方的约定不对抗债权人,所以债权人可以找任何一方主张还款。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四条【夫妻共同债务】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第一千零六十五条【夫妻约定财产制】男女双方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的规定。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夫或者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相对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者妻一方的个人财产清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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