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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购买公租房的条件是什么
释义
    购买公租房的条件是:
    1.申请人具有本市户籍,年满23周岁;
    2.申请人参加本市社会保险(养老保险或者医疗保险,不含少儿医疗保险)累计缴费3年以上;
    3.申请人及共同申请人在本市未购买过政策性住房,未享受过购房补贴政策;在本市未拥有任何形式的自有住房,且在2010年1月30日之后未在本市转让过或者因离婚分割过自有住房.
    4.申请人及共同申请人提出申请时在本市未租住任何形式的保障性住房。
    5.申请人及共同申请人无违反国家计划生育政策超生子女的行为。
    一、在北京申请购买共有产权房的条件是怎么规定的?
    《北京市共有产权住房管理暂行办法》
    第九条申请购买本市共有产权住房的家庭,应符合以下条件:
    (一)申请人应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申请家庭成员包括夫妻双方及未成年子女。单身家庭申请购买的,申请人应当年满30周岁。
    (二)申请家庭应符合本市住房限购条件且家庭成员在本市均无住房。
    一个家庭只能购买一套共有产权住房。
    第十条申请家庭符合本办法第九条规定条件,但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得申请购买共有产权住房:
    (一)申请家庭已签订住房购买合同或征收(拆迁)安置房补偿协议的。
    (二)申请家庭在本市有住房转出记录的。
    (三)有住房家庭夫妻离异后单独提出申请,申请时点距离婚年限不满三年的。
    (四)申请家庭有违法建设行为,申请时未将违法建筑物、构筑物或设施等拆除的。
    申请家庭承租公共租赁住房、公有住房(含直管和自管公房等)后又购买共有产权住房的,应在购房合同网签前书面承诺腾退所租住房屋。
    第十一条
    共有产权住房配售工作由各区住房城乡建设委(房管局)组织实施,房源优先配售给项目所在区户籍和在项目所在区工作的本市其他区户籍无房家庭,以及符合本市住房限购条件、在项目所在区稳定工作的非本市户籍无房家庭。
    其中,非本市户籍无房家庭申购共有产权住房的具体条件,由各区人民政府根据本区功能定位和发展方向等实际情况确定并面向社会公布。
    二、福州市廉租房申请条件的规定是什么?
    1、根据《福州市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第十五条规定,公共租赁住房保障对象为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外来务工人员、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这些人员要符合相关申请条件才能申请。
    (1)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申请人具有本市五城区居民户籍(农村村民和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除外)且申请之日落户时间已满3年,申请人在本市五城区工作、生活,申请家庭在本市五城区年收入、财产、人均住房建筑面积符合市政府确定的准入标准。
    (2)外来务工人员:申请人不具有本市五城区居民户籍或者属于本市五城区农村村民、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申请人在本市五城区务工且在本市五城区累计缴交养老等社会保险满6年,或属于与企业签订5年以上劳动合同且在本市五城区累计缴交养老等社会保险满1年的普通全日制高校毕业生;申请家庭在本市五城区年收入、财产符合市政府确定的准入标准;家庭成员在本市五城区无自有住房、未租住公有住房。
    (3)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申请人属于在本市五城区范围内的省、市、区属机关事业单位新录(聘)用且已转正定级的在编工作人员;申请家庭在本市五城区年收入、财产符合市政府确定的准入标准;家庭成员在本市五城区无自有住房、未租住公有住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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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4/12/26 16:05: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