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转发上级文件可以越级吗 |
释义 | 法律分析:转发上级文件可以越级。遇有特殊情况,如发生重大的事故、防汛救灾等突发事件或上级领导在现场办公中特别交待的问题,可越级行文,特事特办,但要抄送被越过的上级机关。否则,受文机关对越级公文,可退回原呈报机关,或可作为阅件处理,不予办理或答复。根据相关法律规定,人民法院的行文关系,应当根据管辖关系和职权范围确定。一般不得越级行文,特殊情况需要越级行文的,应当同时抄送被越过的机关。 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印发《人民法院公文处理办法》的通知》第十六条 人民法院的行文关系,应当根据管辖关系和职权范围确定。一般不得越级行文,特殊情况需要越级行文的,应当同时抄送被越过的机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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