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贷款利滚利法律规定有哪些 |
释义 | 借款利滚利,如果不属于高利贷的,法律会保护。如果借款利率不超过合同成立时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的四倍,是合法的,法律会保护。如果超过的,超过部分法律不保护。 一、高利贷放不出来有什么办法解决? 高利贷还不上的解决办法是可以分期进行偿还,而且借款人借高利贷并不需要全部偿还,只偿还本金及法律允许的利息即可。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未超过合同成立时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四倍,出借人有权请求借款人按照约定的利率支付利息;但如果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超过合同成立时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四倍,则超过部分的利息应当被认定无效。 二、高利贷怎样形成 只要贷款利率超过或变相超过国家规定的利率就形成高利贷。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规定,双方约定的利率不超过合同成立时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的四倍,即受法律保护,超过部分不受法律保护。债务人不能偿还属于高利贷的部分,债权人提出的还款请求不受法律保护,但本金和合理利息必须偿还。出借人请求借款人按照合同约定利率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三、月息2分是高利贷吗 高利贷指的是约定的利息高于一般利息的借贷行为,本身是合法的,但是约定的利息不得超过合同成立时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的四倍,超过部分不受法律保护。 借贷的利率只要超过或者变相超过国家规定的利率,即构成高利贷。目前法律规定,双方约定的利率不超过合同成立时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的四倍的,即受法律保护。债务人对属于高利贷的部分可以不还,债权人因此提起的还款请求也不受法律保护,但是本金和合理的利息是要偿还的。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五条 出借人请求借款人按照合同约定利率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但是双方约定的利率超过合同成立时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四倍的除外。 第二十八条 借贷双方对逾期利率有约定的,从其约定,但是以不超过合同成立时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四倍为限。 《民法典》第六百八十条 禁止高利放贷,借款的利率不得违反国家有关规定。 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没有约定的,视为没有利息。 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约定不明确,当事人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当地或者当事人的交易方式、交易习惯、市场利率等因素确定利息;自然人之间借款的,视为没有利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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