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消防验收备案需要哪些资料 |
释义 | 消防验收备案需要资料如下: 1、申请报告; 2、《建筑工程消防验收申请表》(验收备案请只须填写《建筑工程竣工验收备案消防备案表》且加盖公章);(我司填写,甲方盖章) 3、工程竣工验收报告(建设工程质量竣工验收意见书);(甲方提供) 4、消防产品国家型式认可证书、检验报告、供货证明(原件)、供货凭证即消防产品的发票、发货清单;(我司收集整理) 5、有防火性能要求的建筑构件、建筑材料、室内装修装饰材料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证明文件、出厂合格证(原件);(检测公司) 6、《建筑消防设施技术检测报告》(消防设施、电气防火技术检测合格证明文件的原件);(检测公司) 7、施工、工程监理、检测单位的合法身份证明和资质等级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单位印章)及施工合同; 8、建筑内部装修材料见证取样检验和抽验检验报告(原件)、内部装修材料抽样检验告知单;(检测公司)(消防) 9、消防工程竣工图纸一套(盖竣工章);(土建类含总平面图、建施、水施、电施、暖通图等;装修类含装修图纸) 10、设计、施工、变更内容记录; 11、消防工程施工合同、消防工程施工队伍资质证明; 12、公安消防机构原审核意见和有关修改批复文件等。 备案方式: 1、建设单位应当在取得施工许可之日起7日内,通过省级公安机关消防机构网站的消防设计和竣工验收备案受理系统进行消防设计备案; 2、报送纸质备案表由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录入消防设计和竣工验收备案受理系统。 综上所述,进行消防备案,需要在建筑工程竣工之日起七天之内向公安机关消防部门,申请验收如果验收合格的话一般才可以在市场上进行出售。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十三条 国务院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规定应当申请消防验收的建设工程竣工,建设单位应当向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申请消防验收。 前款规定以外的其他建设工程,建设单位在验收后应当报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备案,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应当进行抽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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