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网红个人所得税缴纳具体如下: 1、平台和网红之间不是雇佣关系而是劳务关系。此时,平台应该按照劳务报酬代扣代缴个税,同时网红需到税务机关开具发票,同时缴纳增值税和附加税。而劳务报酬是按照20%-40%的税率代扣代缴,次年还需要参与综合所得的汇算清缴,税率较高; 2、个人成立工作室通过平台直播,工作室与直播平台属于劳务关系。工作室一般属于个人独资企业,取得收入按照经营所得缴纳个人所得税,可以申请核定征收,税负较低; 3、网红与经纪公司签约通过平台直播。个人与直播平台没有直接关系,与经纪公司的关系取决于协议的形式。若签订劳动协议,经纪公司按照工资薪金所得扣缴个税;签订劳务协议,则按照劳务报酬所得扣缴个税,同时网红需到税务机关开具发票,还需缴纳增值税和附加税; 4、网红与直播平台签订劳动合同,形成雇佣关系,作为平台的员工进行直播。平台按照工资薪金预扣预缴个税,次年网红应自行汇算清缴。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 第二条 下列各项个人所得,应当缴纳个人所得税: (一)工资、薪金所得; (二)劳务报酬所得; (三)稿酬所得; (四)特许权使用费所得; (五)经营所得; (六)利息、股息、红利所得; (七)财产租赁所得; (八)财产转让所得; (九)偶然所得。 居民个人取得前款第一项至第四项所得(以下称综合所得),按纳税年度合并计算个人所得税;非居民个人取得前款第一项至第四项所得,按月或者按次分项计算个人所得税。纳税人取得前款第五项至第九项所得,依照本法规定分别计算个人所得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