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如果是已经理赔的保费,一般情形下该保费应当属于被保险人或受益人个人所有;对于履行中的人身保险合同,如果约定退保,那么退保获得的保险费或现金价值,按照夫妻共同财产分配即可;如果不退保,则一方对另一方作出相应的补偿即可。如果说夫妻一方是为另一方投保,离婚时保险利益丧失,双方可以采取退保挥着转让保险合同的方式处理,再由一方支付给另一方相应的现金价值即可。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三条 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一)一方的婚前财产;(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