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抵押期限到期是否延续? |
释义 | 抵押期限到期的,不会延续。抵押期限仅限于抵押人承担保证责任的期间,不发生中止、中断和延长。如果当事人打算继续以抵押物进行抵押的,需要重新订立抵押合同。 一、抵押合同可以写担保人吗 抵押合同不可以写担保人。抵押合同的当事人是抵押人和抵押权人,标的物是提供担保的财产。设立抵押权当事人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抵押合同。主要内容有:被担保债权的种类和数额;债务人履行债务的期限;担保的范围等。 二、抵押权人可以处分抵押房产的情形有哪些 抵押权人可以处分抵押房产的情形如下: 1、债务履行期限届满,抵押权人未清偿的,债务人未与抵押权人达成延期履行协议的; 2、抵押人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无人代为履行到期债务的,或者抵押人的合法继承人、受遗赠人拒绝履行到期债务的; 3、抵押人被依法宣告解散或者破产的; 4、抵押人违反法律有关规定,擅自处分抵押房地产的; 5、抵押合同约定的实现抵押权的情形; 6、严重影响债权实现的其他情形。 抵押权人是指对债务人享有债权,并在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得就抵押物优先受偿的人。抵押权人就是受抵押担保的债权的债权人。 三、担保合同没有写时间怎么办 在担保合同中如果没有写明具体的担保时间的话,那么保证期限一般是到主债务到期后六个月。这六个月是民法典对于担保时间的法定规定,在不具有约定的情况下可以按照法定时间进行计算,保证期间是确定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期间,不发生中止、中断和延长。因此担保合同应该双方协商后写明时间,否则就是按照法律规定的六个月进行计算。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六百九十二条 保证期间是确定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期间,不发生中止、中断和延长。 债权人与保证人可以约定保证期间,但是约定的保证期间早于主债务履行期限或者与主债务履行期限同时届满的,视为没有约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 债权人与债务人对主债务履行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保证期间自债权人请求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宽限期届满之日起计算。 第六百九十四条 一般保证的债权人在保证期间届满前对债务人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从保证人拒绝承担保证责任的权利消灭之日起,开始计算保证债务的诉讼时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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