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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跨国婚姻怎么落户中国
释义
    夫妻一方为中国公民,与涉外边民通婚后在国外所生子女,可回中国申报落户;夫妻一方为中国公民,在国外所生子女不具有中国国籍,不能申报落户;夫妻一方为中国公民,在国内所生子女具有中国国籍,可凭相关证明到户口所在地申报户口登记。
    法律分析
    1、夫妻一方为中国公民,定居在国内,与涉外边民通婚后在国外所生子女,属于中国国籍的,可回中国申报落户,由中国公民一方提出申请。凭申请书、国外出生子女的出生证明等相关证明材料到申请人户口所在地申报户口登记。
    2、夫妻一方为中国公民,定居在国外所生子女,不具有中国国籍的,不得申报落户。
    3、夫妻一方为中国公民,与涉外边民通婚后长期居住在国内所生子女,具有中国国籍的,凭中国公民一方的申请书、出生医学证明或医院出具的出生情况证明到申请人户口所在地申报户口登记。
    拓展延伸
    跨国婚姻如何在中国办理居留手续
    跨国婚姻在中国办理居留手续的具体流程如下:首先,外籍配偶需向中国公安机关申请办理居留许可。申请材料包括有效护照、婚姻证明、配偶关系证明、中国配偶的身份证明、住所证明等。其次,根据所在地的具体规定,可能需要提供其他补充材料,如健康证明、财务证明等。申请后,需等待公安机关的审批和核发居留许可证。居留许可证的有效期根据具体情况而定,一般为1年或3年。在居留期间,外籍配偶需遵守中国法律法规,并按时续签居留许可证。如需离境,还需办理出入境手续。需要注意的是,具体办理流程和要求可能因地区而异,建议咨询当地公安机关或专业律师以获取最新信息。
    结语
    根据中国国籍法和相关规定,夫妻一方为中国公民,与涉外边民通婚所生子女可回中国申报落户,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到户口所在地申报户口登记。而夫妻一方为中国公民,在国外所生子女不具有中国国籍,无法申报落户。对于夫妻一方为中国公民,在国内所生具有中国国籍的子女,可凭申请书和相关证明材料到户口所在地申报户口登记。办理跨国婚姻居留手续需向中国公安机关申请办理居留许可,具体流程需根据当地规定办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登记条例:第一章 总 则 第二条 内地居民办理婚姻登记的机关是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或者乡(镇)人民政府,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可以按照便民原则确定农村居民办理婚姻登记的具体机关。
    中国公民同外国人,内地居民同香港特别行政区居民(以下简称香港居民)、澳门特别行政区居民(以下简称澳门居民)、台湾地区居民(以下简称台湾居民)、华侨办理婚姻登记的机关是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民政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民政部门确定的机关。
    中华人民共和国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第三章 婚姻家庭 第二十六条 协议离婚,当事人可以协议选择适用一方当事人经常居所地法律或者国籍国法律。当事人没有选择的,适用共同经常居所地法律;没有共同经常居所地的,适用共同国籍国法律;没有共同国籍的,适用办理离婚手续机构所在地法律。
    中华人民共和国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第三章 婚姻家庭 第二十七条 诉讼离婚,适用法院地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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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4/12/26 0:42: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