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解除关系时一方对生活困难的一方有扶助义务吗? |
释义 | 律师解答: 离婚时,一方生活困难的,对方要给经济帮助,具体条件: 1、生活困难的标准:是指依靠个人财产和离婚时分得的财产无法维持当地基本生活水平。一方离婚后没有住处的,又没钱的,属于生活困难。 2、可以是房屋的居住权或者房屋的所有权;实践中一般不会采取房屋所有权或使用权帮助的形式,因为,第一个,可能还住在一起,那容易发生其他冲突,或者对另一方管理房屋也非常不便。第二呢,如果到期不腾房,会引发新的冲突或者诉讼,尤其是腾房的事,执行起来难度很大,这样有可能损害到提供帮助的一方。 3、最后,另一方也要有提供帮助的能力才行。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九十条 离婚时,如果一方生活困难,有负担能力的另一方应当给予适当帮助。具体办法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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