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医疗事故导致死亡应根据《民法典》医疗损害责任进行赔偿。患者在诊疗活动中受到损害,医疗机构或者其医务人员有过错的,由医疗机构承担赔偿责任。造成死亡的,其赔偿范围包含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误工费、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法律依据:《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 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