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如何证明离婚是必要的? |
释义 | 法律分析:一、如何证明离婚是必要的? 感情不和的证据有: 1、当事人承诺的保证书、道歉书、悔过书; 2、嫖娼事件被查出等,通常有警方介入,有警方的笔录; 3、双方来往的书信、短信、电子邮件、电脑日记、聊天记录; 4、人民法院对一方的重婚认定法律文书; 5、街坊邻居的证人证言。若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 二、离婚后的财产公证是否是必要的? 离婚后的财产公证是否是必要的? 离婚后的财产公证是自愿而不是必要的。 婚财产公证是指夫妻双方对离婚财产达成协议,到公证处办理离婚财产公证。协议离婚的,离婚财产分割协议在领取离婚证后自动生效,无需办理财产公证。 离婚协议有法律效力吗 如果满足法律规定的条件的,离婚协议有法律效力 离婚协议是什么 离婚协议,是指婚姻双方均表示同意离婚,以及离婚后财产债务如何处理、子女归谁抚养等相关问题达成的共同意思表示协议书。所以,离婚协议的内容一般包括离婚、子女抚养和财产处理等三项内容,其中关于离婚和子女抚养的内容属于夫妻人身关系的性质,而财产处理则属于夫妻财产关系的性质,因此,离婚协议的性质应是一种混合合同。这与离婚诉讼是一种复合之诉的道理是一样的。 离婚协议中涉及夫妻人身关系条款是无效的。 首先,我国法律对婚姻关系的解除采登记要件主义和诉讼要件主义相结合的原则,即当事人既可以选择登记离婚,也可以选择诉讼离婚,两者均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未经登记或诉讼离婚,夫妻双方的婚姻关系就不能解除。 其次,当事人关于离婚的意思表示可能随着时间、环境、对方言行、自我认识等各种因素的变化而发生变化。因此,一方当事人在签订离婚协议后又反悔不同意离婚,是很正常的,婚姻当事人在离婚协议书中关于“同意离婚”的意思表示并不具有法律效力,而只能作为一种证据,证明夫妻感情曾经出现过重大裂痕。 离婚协议中涉及财产关系的条款是附生效条件的协议,在双方同意离婚或者判决离婚的条件下应当认定其效力。 离婚协议中财产分割的前提是,即如果离婚,应当按双方约定分割财产。财产分割协议的成就条件即离婚。但离婚财产分割协议所附生效条件,不同于一般意义上的附生效条件,因为其成就需要离婚双方当事人的合意,任何一方均可决定其是否成就,可以单方面使财产分割协议不产生约束力且不会承担任何法律责任。除非有可变更或可撤销的情形,否则,人民法院在判决离婚的情况下,应当将协议作为分割夫妻财产的重要证据,即法院要按照离婚协议中关于财产分割的约定作出判决. 夫妻在选择离婚后对于财产的问题法律并没有强制规定让每对夫妻都要去公证才可以分割的,如果双方已经对分割方式有了自己的主意并且协议后写出了一份文书,签字后就是有效力的,但是如果想要更加有保障是可以去公证处进行一次公证的。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十二条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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