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个人遗失物品该如何立案? |
释义 | 个人遗失物品是不能立案的,公安机关只是针对刑事犯罪案件立案。如果单纯遗失,不知道是否有人捡到或者不知道谁捡到,是不足以立案的。但如果拾得遗失物的人拒不归还,数额较大的会构成侵占罪,此时可以立案。 【法律依据】 《刑法》第二百七十条 将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退还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二年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将他人的遗忘物或者埋藏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交出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本条罪,告诉的才处理。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