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公司股份转让需要些什么手续 |
释义 | 小公司股份转让需要的手续是: 1、召开股东会,经参会的股东过半数同意; 2、转让方和买受方签订股份转让协议书; 2、修改股东名册和公司章程,到工商登记部门办理股东变更登记手续; 3、办理税务变更登记手续。 一、内资企业收购外资企业的流程 内资企业是指以国有资产、集体资产、国内个人资产投资创办的企业,包括国有企业、集体企业、私营企业、联营企业和股份企业等五类。外商独资企业,简称外资企业,是指依照中国法律在中国境内设立的全部资本由外国投资者投资的企业。内资企业收购外资企业时,外资企业变更为内资公司的步骤主要如下:公司首先需要召开股东会,做出将全部股权转让的协议,签订《股权转让协议》,然后报先前核准公司设立的商务部审批,获得审批之后向该公司原注册的工商局提交有关资料、办理变更登记手续,领取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并到税务局、国土局、开户行等部门办理更名登记及相关手续。外资转内资所需资料1.企业关于转为内资企业的请示(原件)2.企业最高权力机构关于转为内资企业的决议(原件)3.股权转让协议(原件)4.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正.副本原件及副本复印件)5.营业执照(复印件)6.高新技术企业批准证书(正.副本原件及副本复印件)7.投资中方营业执照或身份证明(复印件)8.新股东会决议9.其它相关资料 二、隐名股东如何转成显名股东? 一般来说,隐名股东“显名化”的程序如下: 1、目标公司召开股东会,通过决议,同意显名股东将股权转让给隐名股东。同时,其他股东出具放弃优先购买权声明。 2、隐名股东和显名股东签订《股权转让协议》。 3、隐名股东到税务部门办理税务登记。 4、提交目标公司相关文件,交纳税费,办理完税凭证。 5、股东到工商登记机关办理股权变更手续。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七十一条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两个以上股东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协商确定各自的购买比例;协商不成的,按照转让时各自的出资比例行使优先购买权。公司章程对股权转让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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