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离婚协议不一定要找律师写。夫妻双方根据自己的具体情况可以自己写离婚协议,也可以请律师代写。但是离婚协议需要经婚姻登记机关予以离婚登记并发给离婚证后才会生效。 离婚协议应该包括的内容有: 1、夫妻双方的个人信息,即姓名、性别、民族和身份证号; 2、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 3、子女与哪一方共同生活,未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对子女的抚养应承担的费用、支付的方式及期限; 4、不与子女共同生活一方的探望权实行的方式及另一方协助的义务; 5、共同财产的分割方式; 6、共同债务的清偿责任分配; 7、对生活困难一方的经济帮助的方法和期限; 8、双方当事人的签名和离婚协议书的制作时间。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七条 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前款规定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 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八条 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离婚,并已经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