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临时工是否缴纳社保是分两种情况的,如果符合交社保的情况而公司不给交社保,公司是要承担责任的,相信很多人还不怎么知道。一、临时工可不可以参加社保根据《劳动法》、《劳动合同法》的规定,我国目前没有临时工的称呼,凡是与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都必须签订劳动合同,依法参加社会保险。因此"临时工"也要参加社保。所谓临时工通常指的是短期合同工、非全日制合同工或者以完成某项任务为期限的合同工等。临时工是与正式工相对而言的。临时工就是暂时在单位工作的人员,临时工一般指单位使用期限不超过一年的临时性、季节性用工,但它与劳务派遣工又不完全一样,因为劳务派遣工跟用工单位没有劳动关系,和劳务派遣公司存在劳动关系。而所谓的临时工的劳动关系在他自己所在的单位,因此这两者是不一样的。《劳动法》第二条中"劳动者"范围是很广泛的,既也包括了正式职工,也包括了临时工。因此,正式工也好,临时工也罢,只要一旦与用人单位形成了劳动关系,这种关系哪怕只存在一天时间,凡正式工享有的权益,临时工也均应享有,企业同样有给他们缴纳社保的义务。因此作为企业的HR,也需要及时为他们办理社保。二、公司不交临时工社保有什么后果1、行政责任根据《社会保险法》第八十四条规定,用人单位不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对用人单位处应缴社会保险费数额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五百元以上三千元以下的罚款。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六十二条规定,用人单位依照本条例规定应当参加工伤保险而未参加的,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责令限期参加,补缴应当缴纳的工伤保险费,并自欠缴之日起,按日加收万分之五的滞纳金;逾期仍不缴纳的,处欠缴数额1倍以上3倍以下的罚款。根据《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第二十三条规定,缴费单位未按照规定办理社会保险登记、变更登记或者注销登记,或者未按照规定申报应缴纳的社会保险费数额的,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情节严重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可以处1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的罚款;情节特别严重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可以处5000元以上10000元以下的罚款。2、民事赔偿责任首先,要赔养老金损失。《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三)》第一条规定,劳动者以用人单位未为其办理社会保险手续,且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不能补办导致其无法享受社会保险待遇为由,要求用人单位赔偿损失而发生争议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此外,工伤、医疗、生育、失业等保险条例无一不规定了当职工遇到需要保险理赔的情形而企业未缴纳相应保险而所有赔付责任由企业承担的条款。劳动者还可以依照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的规定以用人单位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为由解除劳动合同,进而依照该法第四十六条的规定要求用人单位支付经济补偿金。三、企业如何避免短期用工带来的风险由于职业特点等多方面原因,企业不能完全取消"临时工",不过只要用工合理合法,就能有效避免短期用工带来的风险。1、合理签订劳动合同。保险公司根据《劳动合同法》,正常情况下,连续订立两次固定期限劳动保险合同的劳动者,提出或者同意续订劳动合同(不得再约定试用期)的,除员工提出订立固定期限合同外,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2、给他们正式员工的一切待遇和福利。无论是社保还是薪酬,临时工都应该合理享受到他们应有的权益。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八十四条 用人单位不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对用人单位处应缴社会保险费数额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五百元以上三千元以下的罚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