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合并审理的相关规定 |
释义 |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当事人一方或者双方为二人以上,其诉讼标的是共同的,或者诉讼标的是同一种类、人民法院认为可以合并审理并经当事人同意的,为共同诉讼。共同诉讼的一方当事人对诉讼标的有共同权利义务的,其中一人的诉讼行为经其他共同诉讼人承认,对其他共同诉讼人发生效力;对诉讼标的没有共同权利义务的,其中一人的诉讼行为对其他共同诉讼人不发生效力。 一、民事纠纷中什么是必须共同诉讼 必要共同诉讼是指当事人一方为二人以上,对同一诉讼标的有共同的利害关系而形成的共同诉讼。必要共同诉讼的法律特征是: 1、当事人一方或双方为两人以上; 2、诉讼标的的同一性; 3、共同诉讼人必须共同参加诉讼; 4、共同诉讼人行为具有一致性; 5、法院必须合并审理、合一判决。 二、交通事故两个受害者起诉需要分开提出吗 1、交通事故两个受害者起诉并不需要分开提出,因为若A和B共同受到第三人C侵害,则A和B都有独立的赔偿请求权,相互不受影响。 (1)若保险是B自己或者其他人为B投的人身意外伤害保险,B是被保险人,根据《保险法》第46条,B可以直接向保险公司索赔,然后再向致害人C索赔; (2)若保险是致害人C为他的汽车投的责任保险,根据《保险》法第65条,在赔偿责任确定后,可以向C索赔,保险公司可以应C的要求将保险赔偿直接交付给B。 2、《民事诉讼法》第五十三条第一款规定:当事人一方或双方为二人以上,其诉讼标的是共同的,或诉讼标的是同一种类、法院觉得可以合并审理并经当事人同意的,为共同诉讼。 第五十五条第一款规定:诉讼标的是同一种类、当事人一方人数众多在起诉时人数还没确定的,法院可发出公告,说明诉讼请求和案件情况,通知权利人在一定期间向法院登记。 交通事故损害赔偿之诉,属普通的共同诉讼,法院既可合并审理,也可分开审理。当事人对诉讼标没有共同的权利义务,其中一人的诉讼行为对其他共同诉讼人没有效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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