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第一,在提升粮食和重要农产品供给保障能力方面,实行粮食安全党政同责; 第二,坚持并完善稻谷、小麦最低收购价政策; 第三,完善玉米、大豆生产者补贴政策; 第四,稳定大豆生产; 第五,多措并举发展油菜、花生等油料作物; 第六,扩大稻谷、小麦、玉米三大粮食作物完全成本保险和收入保险试点范围; 第七,保护生猪基础产能,健全生猪产业平稳有序发展长效机制; 第八,保持打击重点农产品走私高压态势。 第九,发挥“保险+期货”在服务乡村产业发展中的作用。 此外,还要打好种业翻身仗,农业现代化,种子是基础。 法律依据: 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 《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的建议》 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定不移贯彻新发展理念,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坚持加强党对“三农”工作的全面领导,坚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坚持农业现代化与农村现代化一体设计、一并推进,坚持创新驱动发展,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开好局、起好步提供有力支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