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承租期间换房东应该如何 |
释义 | 承租期间换房东,买卖不破租赁,即在租赁关系存续期间,即使出租人将租赁物让与他人,对租赁关系也不产生任何影响,买受人不能以其已成为租赁物的所有人为由否认原租赁关系的存在并要求承租人返还租赁物。 一、房屋出租之后能不能卖 房屋出租后可以买卖。出卖时要优先询问承租人是否购买房产,因为承租人享有优先购买权。承租人不购买卖给其他人的,租赁合同就行有效。房屋出售对租赁关系也不产生任何影响,买受人不能以其已成为租赁物的所有人为由否认原租赁关系的存在并要求承租人返还租赁物。根据我国相关政策,已取得合法产权证书的公共住房和经济适用房可以上市交易。但与租户协商,避免纠纷。根据《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规定违反法律、法规规定擅自预售商品房的,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没收违法所得;收取预付款的,可以并处1%以下的预付款罚款。 二、融资租赁合同效力的终止原因有哪些 融资租赁合同效力的终止:一、协议解除,即双方当事人通过协商同意将合同解除的行为。二、承租人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不支付租金的,可以解除合同,收回租赁物。三、如果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擅自将租赁物出售、转让、转租,以租赁设备设定担保或投资入股,将侵害出租人的所有权,此时,应该允许出租人解除合同。四、租赁期间,如果承租人破产,一般无法继续履行合同,出租人应享有解除权,收回租赁物。五、当出租人违反其应当承担的瑕疵担保义务时,承租人可以向其请求修理、退换等,不能对租赁物使用收益,则承租人可以要求解除合同。 三、租房合同未提前一个月告知房东算续租 租赁合同到期不需要提前通知。相关法律规定租赁期间届满,承租人应当返还租赁物。租赁期间届满,承租人继续使用租赁物,出租人没有提出异议的,原租赁合同继续有效,但租赁期限为不定期。因此,房屋租赁期限届满后,承租人应当返还租赁物。如果承租人继续使用租赁物,出租人没有提出异议的,可以继续租赁,但出租人不同意,承租人应该交还房屋。当然,如果房屋租赁合同中没有规定租期,那就属于不定期租赁合同。不能确定的,视为不定期租赁。当事人可以随时解除合同,但出租人解除合同应当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承租人。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七百二十六条,出租人出卖租赁房屋的,应当在出卖之前的合理期限内通知承租人,承租人享有以同等条件优先购买的权利;但是,房屋按份共有人行使优先购买权或者出租人将房屋出卖给近亲属的除外。 出租人履行通知义务后,承租人在十五日内未明确表示购买的,视为承租人放弃优先购买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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